資深藝人澎恰恰在2021年就個人演唱會事宜,與邦尼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契約,卻違約未如期舉行,遭該公司起訴並被加訴需賠償訴訟費用。台中地方法院審酌證據後作出裁決,判定澎恰恰需償還邦尼國際所支付的300萬元演出費。
▲澎恰恰違約無演出,判賠邦尼國際300萬。(圖/翻攝自澎恰恰臉書)
據了解,澎恰恰在簽署合約時,獲得了包含200萬元及100萬元、共300萬元的預付款項作為演出所得。澎恰恰和邦尼國際同年5月就「2021年9月18日澎恰恰人生情歌演唱會」達成共識,但實際上卻並未於約定日期在台中市的中興大學舉行演出。
另據判決書內容,審理過程中,澎恰恰未出庭應訊,也未提交書面材料澄清情況。事後,邦尼國際在並未收到澎恰恰反駁的情況下,提供了包含契約、匯款證明以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物。透過這些證據,法官認定澎恰恰並未依約舉行演唱會,澎恰恰的默認行為,視同自認,應賠還邦尼國際300萬。
此外,邦尼國際在今年6月已經主動將與澎恰恰之間的合約關係終止。法院宣布該合約已經被合法終止,而澎恰恰由於未處理演唱會事宜,據此被判定須返還該公司的預付款。澎恰恰的經紀公司對此回應,在確實收到款項之後,由於疫情,演唱會延期。目前已不打算提起上訴。但經紀人強調,他們這並非出於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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