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使用的目的在於診斷、治療、減輕和預防疾病。除了預期療效之外,還有可能會出現有害與非故意的反應,這樣的反應通常被稱為「不良反應」。明知藥品有發生不良反應的可能,但仍要「冒險」使用的原因,正是因為藥品—能「救命」。藥害救濟基金會舉例,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抗生素,能殺死危害人體的細菌,延長了人類平均壽命,但也可能發生輕如皮膚疹、腸胃不適、腹瀉;嚴重如肌腱斷裂、聽力喪失甚至過敏性休克等不良反應。
合理用藥 能降低已知風險
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上市藥品的風險大多數在臨床試驗階段就被發現,藥品說明書上除了載明適應症、使用方法外,對於這些已知的藥品風險,也會標示出各種可能的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發生頻率、有無禁忌用法或對象等,除了有助於醫療人員評估用藥適當性與利弊得失外,對於可預期且發生頻率較高的不良反應,也可透過事前告知和溝通,讓用藥者事先理解可能的風險,並對相關症狀提高警覺,萬一發生不良反應時及早因應、減少傷害。
難以預期風險 藥害救濟最後一道防線
至於使用藥物發生難以預期的不良反應,有些與過敏或特異體質相關,有些是上市後累積大量使用經驗才被發現的不良反應。藥害救濟基金會進一步指出,有鑑於在合理用藥下仍可能發生無法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台灣基於人道精神,有藥害救濟制度做為最後一道防線。對於發生機率低,但傷害程度卻很高的嚴重不良反應予以救濟,但針對輕微的或事前已知風險較高的不良反應,則不在救濟範圍,而是藉由事前醫病充分溝通來共同擬定用藥計畫,降低或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與損害。
注意用藥安全 預防嚴重藥害發生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用藥是效益與風險的權衡,其風險無法全然避免,但可透過注意用藥安全來預防或減低嚴重藥害的發生。廠商藥品訊息的充分揭露、政府的把關、醫療人員的風險告知、與民眾自身的警覺,都是齊力降低用藥風險的重要機制!民眾於用藥期間須注意身體變化,若出現疑似不良反應症狀,應儘速就醫告知用藥情形,及早接受診斷治療,以降低更嚴重傷害的發生,若不幸發生不可預期的藥害,則可尋求藥害救濟的協助。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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