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案 衛福部指示妥善處理
花蓮慈濟醫院誤將尿液當作生理食鹽水施打醫療疏失,針對此醫療事故案,衛生福利部表示,若為單純人為疏失,將督導醫院向病患家屬說明致歉,並給予家屬適當補償,必要時,也將協助調查,若發現是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亡,將依照醫療法規定查處並督導改善;此外,為了減訟止紛,衛福部也將推動醫爭法。
推動醫爭法 可望提升醫療安全品質
為建立不課責個人之病人安全制度,衛福部推動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並指示醫策會協助衛生局及醫院,進行相關原因分析及改善,將此事件撰發病人安全學習案例供其他醫院參考,以提升醫療體系安全品質。
發生醫療事故 給予家屬及病患適當協助
衞福部研擬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包括醫療機構應有關懷小組,在醫療事故發生後,給予病患及家屬必要的溝通與協助,其次醫療爭議於進行訴訟前,需經地方政府醫療爭議調解會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將同民事判決,且民眾訴訟權益不受到影響。
醫爭法將送立院審議 拚本會期優先法案
另外,主管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提供爭點評析意見,且不論關懷溝通或是調解過程,均不得作為行政處分或司法裁判之証據,最後醫療機構應建立內部病患安全通報制度,並就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醫療事故進行主動通報、提送檢討報告,必要時,得成立外部調查單位給予協助。目前醫爭法將於立法院審議中,為本會期之優先法案,可望透過主管機關不咎責且共同學習原則,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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