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彭金隆
保險雖有保障、儲蓄理財與節稅等多重功能,但最近市場好像把重心放在儲蓄上。其實在眾多金融商品中,僅有保險可以產生很高的保障槓桿倍數,客戶所繳的保險費也許不須太高,但只要發生保險事故,就能領取高出保險費數倍的保險給付,這是其他金融商品所沒有的優勢。因此善用保險的保障功能,絕對是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所謂保障型保險,是泛指保障「生、老、病、死與失能(殘廢)」5大風險的保險。該如何規畫這類的保險?我常用「保單受益人寫誰?」來說明。一種是受益人寫他人,我稱為「他益型」保單;另外一種是受益人寫自己,我稱為「自益型」保單,當然保險的分類有很多種,但此種區分方式較易理解,也有助於檢視保險是否符合不同時間的需求。
「他益型」保單受益人是別人,多為保障家人而購買,這類保單通常會指定身故受益人,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意外險等就是最典型的他益型保單。若以45歲~50歲為分界點,這類保單主要承保人生上半場的風險,就是早期非預期的身故或失能等。人生在這個時段通常會組成家庭、生小孩或背負房貸等,如果不幸早亡或殘廢,對於家庭將是沉重的打擊與負擔,因此這類商品就擔負著守護者的角色。
保單受益人是自己的「自益型」保單,這種保單最常見的如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長期照顧保險、失能保險與年金保險等,是人生下半場的投保重點,這種保險的保障對象就是自己。隨著社會環境轉變,有3項因素將大幅推升自益型保單的需求:第1是高齡化社會的形成;第2是家庭結構轉變(不婚、晚婚、高離婚率)與少子化趨勢;第3是未來全民健保的發展隱憂,很多趨勢發展可以預見未來對於自益型保單需求會逐漸增加,可能將成為保險市場的主流項目。
我們在規畫保障型保險商品時,人生上半場主力在於他益型保單,自益型保單是配角;但對於即將或已經步入下半場的人,則要對自己好一點,持續強化自益型保險的規畫,以便為未來大量增加的醫療支出、退休後的穩定收入,以及未來的照顧成本預作準備。(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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