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曾宣示,將積極推動政府組織改造,並強調將研議成立「數位發展部」。縱然日前行政院已召開會議,將組改方向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做說明,但至今行政院尚未完成《數位發展部會組織法》草案等法制作業。
為此今日劉世芳、何志偉、范雲、高虹安、何欣純等立委,舉辦「數位發展部之功能與展望」公聽會,希望匯集立法部門、行政部門以及民意機關意見,敦促行政院盡快提出相關版本草案。
立委劉世芳指出,依行政院提供給立委的初步規劃,數位發展部將整合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傳播五大領域,分別將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部分業務、行政院資安處、交通部郵電司之電信業務、經濟部工業局資通訊業務、經濟部資策會、國發會政府資訊管理及個資保護等業務,移入數位發展部管理。
至於細部架構方面,劉世芳與眾多委員討論後,歸納出未來數位發展部,預計將由綜合規劃司來規劃數位科技、數位治理政策及協調評估等事項;由資訊及資安司,掌理政府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規劃與管理等事項;由網路資源及資料管理司,負責數位傳播資源之管理與應用;由基礎建設司,負責數位基礎設施之規劃、管理及營運;由法律事務司,負責數位發展之治理與監管相關法制及訴願事項;由應用發展司,負責推動數位技術發展與應用事項;由數位產業署,負責推動數位經濟發展及應用,以及執行數位產業署設置條例所定事項。
不過目前關於數位發展部的架構仍未拍板定案,除此之外,即便行政院長蘇貞昌先前允諾,將在年底前提出規劃,但到目前數位發展部仍處於「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的階段!
因此劉世芳呼籲,政府除了應加速進行組織調整,儘速成立符合國家發展需要的數位發展專責部會,也應完善配套法治。對於相關法規,包括作為數位發展基本法的《數位發展法》;涉及資料蒐集管理與應用的《身分證件法》、《數位簽章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共資訊法》、《資料交換層法》;有關數位經濟服務的《數位服務及資訊管理法》以及《數位通訊傳播法》;確保資安之《資訊系統安全措施法》等做調整。
立委何志偉則舉近期頻發的網路詐騙案件指出,光是一頁式網路詐騙,其責任歸屬就難以一刀切割,會牽扯到包括警政署刑事警察局、NCC、金管會等多個部門的業務範圍。這也是為什麼台灣若要加強數位發展,勢必需要有一個彙整單位。因為若像現在把數位業務分散在各部門,民眾很容易感受不到政府處理事情的效率,希望未來能透過逐項討論,以及訂定明確法規的方式,有效建置一個有組織的系統。
素來有「科技立委」之稱的高虹安指出,雖然目前數位發展部的組織仍未明朗,但她認為若要加速台灣整體數位及科技的發展,政府必須針對四大面向去做整體性的統籌規劃。包括(一)政府必須持續推行在5G、AI等先進技術研究的產學合作計畫,用補助的方式讓學者有機會做更多的研究,使台灣科研能量越來越強;(二)加強資訊安全、先進通訊技術基礎架構等規劃,讓台灣整體數位國力提升;(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情形及區域均衡發展,提出台灣在未來五到十年內要實施的重大科技政策;(四)由具有輔導機制的部會,來主導推動產業的數位轉型,加速台灣成為數位化、智慧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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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立法院數位治理委員會」中擔任會長,並長期關數位人權議題的立委范雲則期許,無論最終數位發展部組織架構如何調整,未來勢必要朝五大目標邁進,包括(一)打破物理國家疆域,從數位世界視角訂定整體佈局;(二)預判科技發展,提前建立秩序;(三)從產業、政府到民眾思維與教育,落實全國數位轉型;(四)完善數位基礎建設與應用市場;(五)強化個資與資安防護,落實數位人權並打造國安數位防護網。
立委何欣純以及立委周春米,則是在呼籲政府加速數位發展部組改的同時,不約而同地為地處偏鄉的民眾請命,希望政府在重視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國立提升的同時,也要將城鄉數位落差納入考量,利用數位發展部的能量,將城市與鄉村之間的距離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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