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為照顧柚農,雲林縣長張麗善宣布,農民投保110年度文旦柚保險,縣府加碼補助25%保險費,加上農委會補助50%保險費(金額上限每公頃3萬元),農民僅需負擔25%保險費,期望能提高農民投保意願,減輕保費負擔。
明台產險公司於108 年3 月推出風速參數文旦柚保險,原先雲林縣非承保地區,經縣府積極爭取後,農委會於109年3月正式將本縣納入承保地區,目前雲林縣、臺南市、花蓮縣及宜蘭縣為承保地區。
縣長張麗善表示,參考文旦柚保險承保地區之其他地方政府保險費補助比率,臺南市政府補助25%、花蓮縣政府補助5%、宜蘭縣政府補助1/3;考量雲林縣農情,縣府比照全國種植文旦柚面積最多的臺南市,從今(109)年補助10%,加碼明(110)年補助25%保險費。農民投保文旦柚保險後,如遇天然災害損失達20%以上,得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提供農民雙重保障制度。
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雲林縣承保地區為斗六市、古坑鄉、斗南鎮。文旦柚於保險期間內,因種植地區所約定氣象觀測站,於颱風期間測得最大陣風達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程度(起賠點-最大陣風達蒲福風級9級以上),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以文旦柚預估收穫量每公頃25,000公斤估算,每公頃保險費為75,099元;保險費農委會補助50%,縣政府補助25%,農民自付25%,每分地自付約1,900元。
農業保險自104年開始試辦,截至目前全國已推動 21 種品項、33 張保單,雲林縣目前辦理水稻、農業設施、香蕉及文旦柚共4種品項之農產業保險保單,為鼓勵農民參加文旦柚保險,分散經營風險,保險費除中央補助50%外,再由雲林縣府加碼補助25%,使農民僅需支付25%,建立農民風險分攤觀念,在遭遇農業經營風險時,能彌補成本損失,多一層經濟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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