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獎勵青年求職及穩定就業
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發給2萬元、180日再發給1萬元
【記者吳雲英/新北報導】勞動部為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推動「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凡109學年度應屆畢業且為本國籍15-29歲青年,或111年6月30日前退役役男,只要穩定就業滿90日即可獲得就業獎勵金2萬元,滿180日還可再加碼1萬元。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林仁昭分署長指出,勞動部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青年儘速進入職場,透過津貼獎勵降低青年初入職場的高流動率,創造勞資雙贏。凡本國籍15到29歲應屆畢業生(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符合「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就業」或「111年6月30日前退役,並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的全時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請;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發給就業獎勵金2萬元,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本計畫採網路線上作業,青年朋友只要加入「台灣就業通」成為會員即可報名申辧,俟受僱滿90日後,翌日起90日內上傳相關申請資料及佐證文件,即可據以審核。此外,勞動部還提供多項措施協助青年提升職能,迅速銜接職場,包括:提供青年職場實務訓練的「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以及提供青年投入具發展前景職業訓練的「產業新尖兵計畫」。詳情請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疫情紓困專區查詢,或洽電話:(02)89956399,「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分機1460、1464,「產業新尖兵計畫」分機1813~1821,「青年就業旗艦計畫」(02)2366-0812分機334。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