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大陸發生一件錯綜複雜的尋親衍生事件,根據大陸媒體新京報報導,廣西桂林被拐賣32年的男子曹青,在去年5月終於與親生父母認親,然而他卻拒絕親生父母及親妹妹曹穎狀告拐賣人——也就是曹青的養母秦芳。曹穎為了追究秦芳刑責,在微博上吶喊了一年多,並要求檢察院重新審視追訴時效問題,批捕秦芳,給原生家庭一個交代。
在被拐兒童尋親成功後,如何處理原生家庭和養家之間的關係,本就是諸多尋子家庭在重逢後會面臨的一大難題,而且當養母同時還是拐走孩子的那個人時,事情就變得更加複雜了。曹家人選擇不原諒,但被撫養了32年的哥哥,卻選擇不追究,就連見親生父母的第一句話都是為養母求情「不希望養母坐牢」。
▲1988年,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出具的協查通報。(圖/翻攝微博/新京報)
2021年4月28日,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以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為由,不批准逮捕秦芳,桂林市檢察院也認可像山區檢察院的結論。曹穎被法定程序拒絕在外,其後,她也被曹青明確拒絕。曹青甚至還封鎖了她及親生父母的聯繫方式,並遠走他鄉打工,這讓曹穎開始心生怨念,認為這是第二次失去哥哥。
在這件事中,最讓人揣測的是曹青的態度,對他拒絕參與問罪養母,人們有著完全相反的評價。認同他的人,讚賞他的逃避,認為即使養母是當年拐賣兒童的罪犯,但是將他撫養大,也是可以原諒的「媽媽」。
而另一派人則認為曹青是個是非不分的人「男的是非不分,估計也沒受過什麼教育才導致如此愚昧,就當沒這個孩子吧 」、「年輕時拐賣兒童,年老了還說謊狡辯,這個兒子居然還同情人販子。希望這個妹妹叫勸父母跟這個兒子劃清界限,遺產一分都不留給他,免得以後一地雞毛。 」甚至有網友提出質疑 「如果不受懲罰,是不是誰都可以拐一個孩子來養? 」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