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1月底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在高快速公路時須繫安全帶條例,為此,交通部22日預告修正相關罰則,將針對4歲以上搭乘大型車未繫安全帶者,開罰3千到4千5百元,另駕駛人罰款則從3千元提高至6千元,預計8月1日公告實施,期間有4個月的緩衝期,並於12月1日正式開跑。
▲4歲以上搭遊覽車、客運要繫安全帶,否則將開罰3千元至4千5百元,12月1日正式開跑。(示意圖/Canva)
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大型車車禍事故,立法院於去年11月30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部分條文,其中新增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型車須繫安全帶,違反規定可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昨(22日)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草案,目標8月1日公告實施,法規生效後有4個月的緩衝期,12月1日起正式上路。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草案,若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計程車和租賃車沒有繫安全帶,乘客將被開罰3千元,逾期60天未繳納罰鍰,最高可罰到4千5百元。而駕駛人罰款則從3千提高到6千元,若駕駛已有告知則可免責,只罰乘客;另外若行駛一般公路,大客車駕駛人自身沒有繫安全帶,罰款也從1千5百元提高至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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