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24歲陳姓女子疑似酒後情緒不佳,前往派出所想找女警聊天,卻誤以為員警不願意幫忙報案民眾叫救護車,氣得抽出檳榔刀襲擊員警,遭當場壓制,過程中不慎造成員警輕微受傷。桃園地院考量她犯後坦承,依妨害公務罪判她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 陳女在派出所內持檳榔刀攻擊員警,遭當場壓制逮捕。(示意圖/翻攝自 Canva)
檢警調查指出,陳女平常精神狀況不穩定,是派出所常客,今年5月21日上午7時許,疑似酒後不快,前往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想跟女警聊天,恰巧有民眾請求員警協助叫救護車,員警也已答應,但酒醉的陳女誤以為員警不幫忙,便大聲怒吼,並抽出隨身攜帶的檳榔刀,直接架在值班台的陳姓員警脖子上。其他員警見狀後,立即將陳女壓制在地,混亂中不慎造成陳員脖子挫傷、右手大拇指割傷,最終陳女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法院審酌,陳女在派出所內持刀攻擊員警,妨害執行職務,對社會公共秩序及值勤員警人身安全影響甚鉅,但考量她事後坦承,且國中肄業、家境貧寒又無業,依攜帶兇器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她6個月有期徒刑,傷害部分,員警並未提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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