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羨慕花蓮了!這鄉鎮「每人領$5000」讓你安心開學 發放地點、方式曝光

記者: 江宜潔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太羨慕花蓮了!這鄉鎮「每人領$5000」讓你安心開學 發放地點、方式曝光

疫情延燒至今,不少民眾生計皆受衝擊,因此花蓮縣萬榮鄉民代表會今年7月也通過提案,同意萬榮鄉公所發放「每名鄉民5000元」疫情振興和關懷慰問金,受惠人數共6017人,並於今年9月3日~11月2日期間開放領取,逾期不候。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示意圖/Google Maps)

據悉,花蓮縣萬榮鄉民代表會今年7月間,已通過COVID-19疫情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慰問金提案,同意發放每名鄉民新台幣5000元,並於今年9月3日起開放大家前往領取。

萬榮鄉長古明光說明,即便目前疫情稍緩,但萬榮鄉在前一波疫情高峰,平均每5人就有1人染疫,明顯衝擊民眾經濟和生活,因此他便指示公所團隊於今年7月間,向萬榮鄉代會提送慰問金自治條例,事後也經鄉代會集體通過。

古明光表示,8月底至9月初適逢開學週,一般家長也紛紛有了「學費煩惱」,因此選擇開學週發放對於經濟不穩定又受疫情影響的民眾來說,彷彿下了場及時雨。

萬榮鄉公所表示,這次提案預計發放總人數共6017人、每人5000元,且全鄉6個村共設置7個發放站,皆可提供辦理慰問金發放作業,因此呼籲鄉民務必於11月2日期限前完成領取,以免逾期不再發放損失自身權益。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詳細資訊如下】

一、依據本所111年7月12日萬鄉社字第1110012215A號公告「花蓮縣萬榮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慰問金發放條例」辦理。
二、本振興慰問金發放日自111年9月3日起至111年11月2日止,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放。
三、發放對象
      (一)發放資格
            1. 自發放日起算,設籍本鄉滿半年(即111年3月3日(含)前入籍),且至領取日未遷出者,具領取資格。
            2. 新生兒於111年11月2日(含)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且初設戶籍於本鄉並無遷出紀錄者,具領取資格。
      (二)其他規定
            1. 於111年9月2日前死亡者不具領取資格;111年9月3日至111年11月2日死亡且未領取者,依民法繼承規定簽署切結書領取。
            2. 於111年3月3日後異動戶籍者(不論遷出、入),不具領取資格。
四、發放金額:每人新台幣伍千元整,以現金發放。
五、發放類別、時間、地點
六、委託領取
      (一)凡非本人領取者,務必於領取前先至所屬村辦公處索取委託書等相關表件,表件上委託人(或監護人欄位)必須由當事人親簽或蓋章。
      (二)民眾填具完畢後應先請村長確認戶籍或委託關係後,於委託書蓋(職)章或簽名,再到村辦公處由村幹事協助初審資料無誤後裝訂,並於委託書完成初審欄位蓋(職)章以玆證明。
      (三)發放期間,民眾應備妥村幹事協助彙整之所有表件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發放站領取慰問金。
      (四)文件未齊或缺章者一律退回補正後始得請領。
七、領取類別及所需附文
八、領取慰問金時,發放人員應當場向實際領取人確認交付金額,並由實際領取人在發放名冊上蓋章、簽名或按指印;按指印者,應有發放人員二人蓋章證明;領取程序完成後,若已離場恕不負責。
九、有疑義之申請案件,得暫不予發放,俟確認後通知民眾。
十、本發放要點,奉 鈞長核可後公告施行,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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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09-05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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