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65歲的方姓麵包師與簡姓前妻有財產糾紛,去年3月因談判不攏,竟近距離連開10槍,擊斃前妻2名勸架的吳姓、劉姓友人。方男被逮後,竟稱「喝了酒什麼都不記得了」,檢方將他依殺人、違反槍砲等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判處死刑。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6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
▲方男因與前妻有房產糾紛,氣得開槍奪走2命。(示意圖/Pexels)
回顧案發經過,雖然方男和簡女離婚18年,但一直同住,後來簡女不堪方男家暴,申請保護令並搬走,與一名吳姓男子交往。方男擔心分家得到卻登記在簡女名下的房產被賣掉,想過戶給子女以保全祖產,於是漠視保護令,約簡女到大樹九曲堂土地公廟談判。然而,簡女置之不理,2人為此發生爭執,期間吳男和劉男前來勸架,卻發生扭打,氣得方男返回家中,拿來一把改造手槍及裝有各10顆非制式子彈的2個彈匣,再折回現場,先後對吳男和劉男連開10多槍,見2人倒地後還上前補槍,隨後持槍追殺簡女未得逞,才倉皇騎機車逃逸。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但吳男頭、胸、肩、背及左右手中彈,劉男則左肩、左下背、左大腿及左臉頰中槍,2人均因多處臟器破裂、骨折,傷勢過重而宣告不治。最終警方於15小時內,在大寮區台八八橋下逮捕方男,並查扣作案時使用的手槍。
檢方指出,方男的殺人手法殘忍,且犯後仍不斷指責被害人,完全沒有檢討自己的行為,不僅無法如實交代槍枝來源,還否認有殺人之心,辯稱「不知開槍打到對方哪裡、當時喝了酒什麼都不記得了」,甚至謊稱不知道有保護令。橋頭地檢署依法起訴方男,並建議法院判處死刑。
法官審酌本案肇因,方男與簡女因財產過戶問題,加上感情刺激,長期溝通不順才會犯案,加上方男又罹患扁桃腺癌,目前仍需持續接受電化療,經鑑定認為他因本案難過懊悔,有透過矯正教化遷善可能,且年事已高,再犯率不高,因此處有期徒刑26年,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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