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強震重創花東災情嚴重,多處建物因地震倒塌,最終釀全台1死168傷,然而時間點恰逢內政受理「300億租金補貼」程序,營建署提醒受災民眾,因震災無處可住者,無論未租屋、已租屋的災民,皆可向花蓮、台東縣府申請租金補貼,相關的租約文件或證明可以後續再補,災民每月可領3,840元~4,320元補貼金額,另建物補強補助,符合條件者,每件將可補助50萬元。
▲918強震重創花東,圖為花蓮玉里樓層倒塌。(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營建署表示,對於僅持有因震災急待修繕住宅者,也可先向花蓮、台東縣政府申請「緊急修繕」,先行修繕,並辦理一般貸款,明(112)年8月住宅補貼開辦時,再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屆時合格者可就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部分,調降為優惠利率(目前為0.812%),補貼期限最長15年,寬限期最長3年,以減輕其利息負擔。
營建署進一步說明,918地震造成花蓮及台東當地部分老舊平房受損,本次已放寬補助規定將單一透天住宅(如透天厝)納入建物補強補助對象,並以紅黃單之受災住宅為主,將從寬認定無保存登記(房屋沒有權狀),可資證明實際居住使用的建物。每件將可補助50萬,以符合民眾就地震受損的柱子、牆面等結構進行復原的修繕需求。
營建署指出,為加速推動,已協調將由建築師公會及土木技師公會等民間團體,以一條龍式協助民眾辦理補助與家園修復作業,並請地方政府可先行受理,讓受災民眾儘速回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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