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7刀再縱火「連人帶車」燒死情敵!死者父母淚求判死刑

記者: 陳彩梅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砍7刀再縱火「連人帶車」燒死情敵!死者父母淚求判死刑

台南科學園區發生一起情殺案,洪姓男子不滿前女友與同公司的葉姓男子交往,騎車堵人談判,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最後洪男持水果刀刺傷對方後縱火,導致葉男被活活燒死。對此,葉男父母深受打擊,認為洪男殺人十分惡劣,要求法官判處死刑。
 

▲ 南科男放火燒死情敵。(示意圖/eNews)

回顧案件,這起命案發生在2021年12月29日凌晨4時許,洪男因為前女友移情別戀,與同公司的葉男交往,令他醋意大發,於是下班後騎機車至南科環西一路、環東一路路口,堵人談判。不料,2人發生爭執,並扭打在一起,洪男拿出預藏刀子,狂刺葉男7刀,導致葉男倒臥在地,隨後洪男騎著葉男的機車,將人載至迎曦湖畔北側停車場,途中因行車不穩,不慎擦撞電線桿,發生油箱漏油,結果洪男直接在停車場內點燃汽油,將葉男連人帶車燒死。
 
警方原本懷疑是車禍造成火燒車,後來發現焦屍上腹部有刀傷,才揭發這起感情糾紛,並循線逮捕洪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洪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於本月11日召開辯論庭,洪男辯稱,自己並沒有故意殺人,當天好聲好氣跟葉男溝通,對方卻罵髒話,還嗆「沒什麼好講」,才會令他情緒失控,但因為戴著安全帽,不清楚揮刀時有刺到對方,以為只有刺中1刀。洪男的辯護律師也指出,2人先發生爭執,才開始扭打,而葉男的刀傷很淺,顯見洪男是為了自我防衛,事後放火則是臨時起意。
 
葉男父母哭訴,兒子過世後,他們受到非常大的打擊,甚至精神錯亂,怒斥洪男殺人十分惡劣,要求法官判處死刑。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也認為,案發前,洪男曾多次騷擾葉男,還在堵人當天預藏刀子,顯然有策劃殺人,而殺人後放火是故意犯意的延伸,且犯案後毫無悔意,無教化可能,請求法官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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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1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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