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跨性別者因為「性別認同」問題,不被伊斯蘭律法所接受,遭馬來西亞法院判刑,因此尋求以難民身分留在韓國。經上訴,近日首爾法院二審通過了她的難民身分,成為韓國以「性別認同遭迫害」為由而承認難民地位的首宗案例。
▲ 馬來西亞跨性別者因為「性別認同」問題,被韓國承認難民地位。(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韓聯社》報導,該名馬來西亞男子從10歲起認定自己是女性,並從15歲起接受治療,不僅注射女性荷爾蒙、還開始穿上女裝,重塑自我性別認同。不過,她的行為不被保守的馬來西亞社會接受,伊斯蘭教法也嚴禁同性戀行為,結果2014年她身穿女裝出席一場派對時,被馬來西亞法院逮捕,且判處罰金與拘役7天。
2016年起,她多次往返馬來西亞和韩国,並在2017年7月向韩国提出難民申請,希望可以透過難民庇護,讓她在韓國定居就業。一審法院認為,由於她以跨性別者的身份在馬來西亞就業,難以認定她在當地因性別認同問題而遭迫害,所以駁回她的訴求。
不過,她並沒有就此放棄,堅持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則推翻一審的說法,認為她確實因為性別認同問題,在馬來西亞遭到逮捕處罰,「當人類本質上的尊嚴遭到重大侵害時,就符合《難民地位公約》所定義的迫害」,倘若她返回馬來西亞,有可能再次遭到迫害,因此判她勝訴,讓她成為了韓國首起因性別迫害而取得難民庇護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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