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駕駛上國道時,最討厭遇到用龜速佔用車道的「路隊長」。近日一名網友抱怨,日前開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時速92公里,明明沒有超速,卻被開紅單,後來才發現竟是「開太慢」,讓他相當納悶。貼文曝光後,讓不少網友傻眼直喊:「隊長好」。
▲ 原PO因為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車道,遭開罰3000元。 (圖/翻攝自 臉書/爆料公社)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日前行經國道三號桃園龍潭路段時,該路段速限是90到110公里,他一路車速控制在速限內,仍被開罰3000元,而開罰原因竟是「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車道」,讓他不解詢問「又沒超速為何要罰?」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狂酸:「隊長好」、「烏龜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當路隊長」、「開這麼慢,罰的好」、「這種的應該要加重處罰,3000太少了」、「這速度拜託一下開去最外線好嗎」、「我開240都不敢佔內車道了」、「建議您把駕照剪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大家都安心」、「連交通規則都不懂,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嗎?就有你這種路隊長,造成高速公路塞車,應該不止罰3000元,還要吊銷駕照才對」、「我終於知道龍潭路段為啥老是塞車了」。
事實上,一般高速公路可分做外側、中線及內側超車道,在車流順暢、不塞車的情況下,外側車道車速不得低於時速60公里,中線車道不得低於時速80,內側超車道則必須依照路段,不得低於時速100至110公里,否則屬於違規行為,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另外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而造成堵塞,可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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