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規定,汽車右轉時需切入外側車道再右轉,但經常有民眾為了貪方便,就直接從外側中間車道右轉卻仍堅持自己是在「外車道」,導致車禍事故頻傳。為避免執法爭議,交通部預告將修法,明確規範右轉必須切入「最外側」車道,違者可罰600~1800元,最快於11月底執行,且自2023年7月1日起也將修正另兩項交通新規,包括:反光背心納入新車標配、發行第二類試車牌可上高速公路等。
▲車輛右轉需開到「最外側」車道,違者將罰600~1800元的罰鍰。(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交通部網站公告資訊顯示,民眾右轉時需切入外側道後再右轉,即便是行使圓環也應讓內側車道車輛先行,但有許多民眾在多車道路段右轉時,會直接從外側中間第二車道右轉,與最外側車道直行車輛有碰撞風險,直到被開罰單時卻又不肯認帳,硬拗自己是在「外側車道」。
為避免相關執法爭議一再發生,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0條、第39條、第102草案,明確規範汽車行駛到交岔路口要右轉時,需先駛入最右側的「最外側」車道之後方能右轉;此外,行經多車道圓環要右轉時,也應先切入「最外側」車道,行駛到路口之後再右轉。交通部指出,這個規範最快將於11月底正式上路,違規者將可罰600~1800元罰鍰。
▲交通部修法明年7月起 「反光背心」列為新車標配。(示意圖/Shutterstock)
此外,為避免「二次事故」死傷持續攀升,交通部參考歐盟27個會員國中15個會員國(德國、西班牙、法國、斯洛伐克等)所訂定有關汽車置放或穿著反光背心之規定,也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規定,增訂自2023年7月1日起,汽車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備有符合國家標準CNS15909的反光背心,因此新車必須配置有反光背心方可申請牌照檢驗,若無配置則無法申請領牌。交通部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雖然沒有強制舊車配置,但交通部已與車商商議,車商願意配合提供反光背心給舊車車主作為回廠保養贈品。
至於在車禍或故障時離開車輛,需穿戴反光背心一事, 交通部表示初期將針對駕駛人採取宣導形式,若駕駛人不使用,暫時仍無罰款,待反光背心普及後才會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增訂罰則,目前將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來鼓勵民眾保護自己。
▲未來試車將發行 「第二類試車牌」屆時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駛。(示意圖/Shutterstock)
於此同時,依據現行法規,試車車輛開上路需先申請試車牌,但現行的試車牌並不能行駛高速公路,這就造成不少民眾在購買二手車或新車時,會為了想了解汽車性能而偷偷開上高速公路。交通部考量,現在試車車輛都是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車輛,因此預告修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0條,針對汽車買賣或新車銷售試車,另外發行「第二類試車牌」,屆時就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快將於今年11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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