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明年1月1日起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必須至少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方便出門忘記帶環保杯又想買飲料的民眾向店家免費借用「循環杯」。對此,環保署今(31)日特別發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若民眾拿循環杯跨連鎖體系消費,也能享有5元優惠。
▲ 「循環杯」借用流程。(圖/翻攝自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據了解,環保署所訂定的「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主要針對循環杯的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進行規範,供業者參考依循,以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品質,同時消除民眾對衛生上的疑慮。
▲ 「循環杯」良好服務指引構架。(圖/翻攝自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強調,其實循環杯就像餐廳的內用餐具,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減輕對環境的負擔,明年起各便利商店必須至少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也提到,雖然循環杯應免費提供借用,但業者可以收取押金,且至少給予3天的歸還期限,若消費者逾期未歸還循環杯,可扣除押金或限制於歸還前不得再度借用。
事實上,環保署早在今年4月就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7月起推行自備飲料杯即可享有5元優惠措施,吸引更多民眾自備飲料杯,若未來民眾拿循環杯跨連鎖體系消費,也還是可以享有5元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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