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用電超過170度!她不甩房東「碎唸警告」竟遭強硬趕出去

記者: 陳彩梅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每月用電超過170度!她不甩房東「碎唸警告」竟遭強硬趕出去

房價高漲的時代,不少人都選擇在外租屋,但除了要仔細挑選租屋處外,也要慎選房東。近日一名女網友抱怨,房東一直碎唸她「用電過高」,因此規定一個月用電量不可超過170度,但她並沒有理會對方的警告,结果房東發現她的水電用量超出預期後,竟要把她趕走,讓她相當傻眼。貼文曝光後,掀起網友熱議。
 

▲ 房東認為原PO用電量太高,要求原PO搬離租屋處。(示意圖/ENews)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她已經在這裡租了3年,未料從今年夏天開始,每次繳完房租和水電費後,房東就會碎唸「你用電量太高了,要省電一點」,甚至規定一個月用電量不可以超過170度,但原PO認為,合約上沒有註明用電量限制,而且她都有按時付錢,所以並沒有理會對方的警告。
 
原PO提到,房東規定電費一度4.5元、水費一度30元,若以用電量不能超過170度來計算,代表每個月電費不能超過765元,但原PO本身很怕熱,整個晚上會開著冷氣和電風扇,偶爾還會帶朋友回來住,因此今年水電費加起來最多曾達到1520元左右,令房東相當不滿,決定把她趕走。
 
原PO無奈直言,先前簽合約時,房東曾口頭答應可以讓朋友短暫住幾天,但不能長期住,而合約上也沒有註明用電量限制,現在房東卻以「用水電過多,外加帶朋友回家」為由,要把她趕出去,還要她給出搬離的時間,讓她不知所措,納悶詢問「是要直接跟他說時間,還是等他來催我搬家?」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初步來看,你應該站得住腳,契約上沒載明可用多少度電,不用理他,至於簽約時,有口頭告知,請他拿出證據」、「口頭合約也是有契約效力,只是房東如果要舉證,證明他有跟你約定用電量,他沒有書面資料很難證明而已」、「你有準時付錢,他應該沒資格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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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0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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