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下修成年年齡改為18歲。(示意圖/Shutterstock)
雖然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並未通過,但是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據台北國稅局表示,這項新的修法將在明年2023年正式上路。《ENews新聞網》特別整理出將會被修改的3大稅目,讓大眾能一目瞭然。從這次修法可以發現,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集遺產稅的扣除額,都會收到影響。
據了解,這次修法將會有3大稅目受到影響:
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及第14條之8規定,若出售房地合一適用範圍之房屋、土地(合稱為房地),並主張自住房屋交易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重購自住房地退稅、扣抵的優惠,必須符合納稅義務人或是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該房地辦理完戶籍登記的條件。
若該房地由子女或其他親屬設戶籍,而子女在2023年出售該房地時已經滿18歲,就代表成年。因此,納稅義務人若沒有把配偶、其他未成年子女遷入,那該房地不符合自住條件,未來就有可能無法享受自住優惠。
受扶養親屬免稅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若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或是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家屬,無論未成年或是成年仍在求學或是因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為受扶養親屬。不過,如果子女在2023年中滿19歲,也未符合在校就學或是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在2024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無法申報扶養該子女。
遺產稅扣除額
從遺產、贈所稅法規定能發現,若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又或是繼承人有受其扶養的兄弟姐妹,每人必須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若有未成年人,則必須從年齡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扣加50萬元。
可以從財政部提出的舉例了解,如被繼承人甲君在112年5月30日過世,並留有子女乙君(假設為2009年12月1日出生),那距離乙君年滿18歲還有5年,那其直系血親的扣除額換算下來則為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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