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瑪莎3惡煞痛毆大學生!今判決結果出爐 被害人母怒:我們像被耍

記者: 陳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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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瑪莎3惡煞痛毆大學生!今判決結果出爐 被害人母怒:我們像被耍

台中瑪莎拉蒂3惡煞因行車糾紛,持棍棒痛毆宋姓男大生致重傷,引發社會嘩然。全案歷經1年多審理,今(1)日台中地院審結,一審主嫌張敦量被依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9年,李韋霖、陳勁豪則依重傷害罪、強制罪,被判4年8個月,但宋男母親直言,對於張敦量的刑責並不滿意,將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 瑪莎3惡煞因行車糾紛暴打男大生至重傷,今(1)日遭判刑。(示意圖/ENews)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7日凌晨,當時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共乘一輛黑色的瑪莎拉蒂,與宋男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雙方下車理論卻爆發口角,3人竟手持棍棒接連毆打宋男至顱內出血,一度命危,仍有雙眼斜視、複視、走路歪斜、手部無法做精密動作、聽力受損等後遺症,顯達重傷害程度,事後台中檢方分別依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罪起訴3人,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審理期間,3人多次聲請交保被駁回,張敦量更是遭法官罕見6度裁定延押,最遲3月24日期滿前才能出籠,李韋霖、陳勁豪則在去年9月間,各以2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台中地方法院15日開庭進行辯論終結,張敦量坦承傷害但否認有殺人犯意,稱不該讓情緒控制行為,共犯李韋霖僅坦承涉強制但否認傷害,陳勁豪則全盤否認,更提到「非常後悔認識張敦量」。法官今(1)日宣判,張敦量被依殺人未遂罪、強制罪被判9年有期徒刑,李韋霖、陳勁豪則依重傷害罪、強制罪,被判4年8個月,可上訴。

對此,宋母怒斥,兒子頭部遭重創,張敦量顯有殺人未必故意,加上張敦量主動要求送鑑定,卻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仍堅決否認,還要法官不要全然採信,令人匪夷所思。宋母表示,事發至今,張敦量完全沒有要做出負責任的行為,也沒有要與他們和解,痛批張等人輕賤人命,「我們就好像被耍,一直跑醫院」,讓她感到非常不滿,將考慮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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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0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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