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擱AI換臉了!立法院三讀修正 重罰「電腦合成」不實影像和聲音

記者: 陳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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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擱AI換臉了!立法院三讀修正 重罰「電腦合成」不實影像和聲音

科技日新月異,AI技術是近來超夯話題之一,但也存在詐騙犯罪隱憂,應用於AI的深偽技術(deepfake)進行換臉、使用其他電腦合成方法製作不實影像等案件頻傳,導致民眾分不清真假,甚至受騙上當。對此,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刑法部分修正條文,增訂加重詐欺類型,若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修正條文,重罰以電腦合成不實影像和聲音者。(示意圖/ENews)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經在場立委及官員討論後,依行政院、司法院提案初審通過,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刑法第339條之4條文修正草案,增訂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的詐欺罪,並增列加重處罰事由,包含「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3人以上共同犯之」、「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只要構成其中一種情形,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也要受罰。

據了解,行政院、司法院之所以會提出刑法修正案,是因為考量到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推陳出新,加上網路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技術的運用快速發展,使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易於廣泛流傳,造成民眾難辨真假,甚至受騙上當,其侵害社會法益程度及影響層面均較普通詐欺行為嚴重,所以有加重處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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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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