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球國手刺死女友!殺人不道歉「仍僅判15年」 家屬怒了:很失望

記者: 寧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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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棒球國手刺死女友!殺人不道歉「仍僅判15年」 家屬怒了:很失望

在台電嘉義區服務的前少棒國手陰經龍,因罹癌且不滿張姓女友提出分手,涉嫌於去年3月22日拿水果刀狠刺張女胸部和腹部5刀,造成她送醫不治,嘉義地院依殺人罪對判處陰經龍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依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8月徒刑,此部分得易科罰金;家屬認為判決過輕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5)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令張女胞弟不滿直言,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持水果刀刺殺女友,二審仍判15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審判決指出,陰經龍與張女同居,均任職在台電嘉義區處配電中心,2022年3月張女和陰經龍提出分手,2人於3月17日相約在配電中心3樓談判,最終談判破局,陰經龍心生怨懟、持預藏水果刀抵住張女頸部,恫稱「要與你同歸於盡、殺死你我再自殺」等語,造成張女頸部有撕裂傷,所幸張女的鄭姓外甥女及時趕到將人帶離,並報警提告。

陰經龍事後更加憤恨不平,甚至萌生殺人念頭,並於3月22日上午9時許,帶水果刀前往張女辦公室,以遞送文件為由、朝張女左胸、腹部接續刺擊5次,其中1刀深及張女心臟,導致張女大量出血,鄭姓外甥女見狀欲上前阻止,陰男揮舞水果刀恐嚇「如果再阻止,我連你也殺」,張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殺人罪嫌將其移送法辦;嘉義地院去年依殺人罪判處陰經龍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出庭聽判的張女弟弟對此不滿直言,陰經龍因罹患癌症、目前保外就醫,認為對方根本沒有誠意要悔改,至今也沒跟自己母親道歉。他說,原本民事訴訟部分已打算原諒對方,但陰卻一直提出上訴,刑事法官如此輕判,加上陰又保外就醫在外自由,根本無法達到懲治作用,讓他對台灣司法感到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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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2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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