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與高嘉瑜的施暴事件終於獲得二審高等法院的裁決,二審判決仍確認林秉樞應被判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這起事件起因於林秉樞於2021年對時任女友高嘉瑜實施的一連串不當行為,包括竊錄裸照、指示他人在網路直播中恐嚇、強迫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以及使用恐嚇的手段,以此逼迫高嘉瑜順從。判決出爐後,高嘉瑜也對此做出回應。
▲林秉樞二審仍判2年10月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林秉樞、高嘉瑜臉書)
這次的裁決不但確認了林秉樞在一審時所犯下的7項罪名,其中包括傷害、竊錄、誹謗、偽造文書、恐嚇、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強制等,而且他因此被判囚8月以及被處以2年2月的罰金,總和即為2年10月的刑期。這次的裁決對於高嘉瑜遭受的苦難給予了公正的裁決,結束了這場在社會上引起巨大迴響的事件。
雖然林秉樞在二審審理過程中多次為自己辯護,甚至揚言患有糖尿病、高血脂等疾病,並且有洗腎的需求,但這些都並未能影響法院的判決。此外,儘管林秉樞表示非常後悔自己的行為,並要求法院針對他的疾病給予通融,但高院仍然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並決定繼續對他實行出境限制。這次的裁決將成為對於類似事件的一種警示,並將有助於保護更多的人免受於此類暴力的傷害。
高嘉瑜今在受訪時表示,當時上訴是因為覺得原判對於林先生的行為來說太輕了,結果今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高嘉瑜坦言「並未感到失望」,她認為對於她自身以及更多受害者來說,現行的法律還遠遠無法為他們帶來完整的補償。
但她提到,這起事件讓她覺得最糟糕的是,並未感受到加害者的悔意,她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讓加害者真正反省其行為,並防止出現更多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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