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全台掀起MeToo風暴,據台中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6月受理多達140起性騷擾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被害年齡以18至30歲年輕女性為主,且熟人犯案佔了7成,案發地點以辦公場所最多,警方呼籲被害人不必隱忍忽視,應勇於報案提告。
▲台中市警局上半年受理性騷擾案件多達14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中市警局婦幼警察隊統計,台中市今年上半年共發生140件性騷擾罪(刑事告訴)案件,相較去年同期僅78件,增加了近一倍,推測可能和近期MeToo運動興起,越來越多被害人出面提告。在受理提告的140件刑事性騷擾罪中,被害人介於18歲30歲比例最高,佔44.4%,包括女性37人、男性3人;另外未滿歲18歲有13名女性、1名男性,65歲以上為4件女性,顯示受害者仍以年輕女性居多。
經統計分析,性騷擾兩造關係以「熟識」佔了70%最多,顯見熟人下手狀況不少,至於受理案件中發生地點又以辦公場所15件,佔16.67%最高,其次為私人住宅12件,佔13.3%;針對職場性騷擾,警方說明,雇主就防範性騷有責任,除事前性平宣導、公司內部規定等,萬一發生性騷案件也應及時介入,將嫌疑人、被害人分隔辦公並協助報案,被害人也無需顧慮破壞職場和諧而選擇隱忍。
▲上半年受理的性騷擾案件以職場性騷擾最多。(示意圖/Shutterstock)
性騷擾事件態樣分析部分,以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計76件,佔84.44%最高,整體而言,性騷擾案件仍多發生於辦公場所、休閒娛樂場所、道路等地點為主。對此,警婦幼警察隊隊長許正懋示警,性搔與工作、生活有緊密連結,容易導致受害者無法勇於發聲求助,但性騷擾創傷不應被拖延或忽視,更不要麻痺感受,務必尋求協助,要記住這並不表示軟弱,而是智慧和勇氣的體現。
警方呼籲,受害者遇到性騷擾事件,切勿擔心舉證或遭報復等問題而默默忍受,應勇敢站出來提出申訴,可至附近分局派出所,或至婦幼警察隊都能報案,警方一起捍衛受害者權益。
★《ENews》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重視性別平等。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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