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保德投信經理人違法跟單 金管會「合計開罰300萬」要求解僱3人

記者: 陳彩梅
股市理財 | | 觀看數:0
富邦、保德投信經理人違法跟單 金管會「合計開罰300萬」要求解僱3人

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的3名基金經理人涉嫌利用職務上知悉的消息,違規使用他人帳戶進行台股基金個股買賣、尋找投資標的。對此,金管會今(13)日分別開罰富邦投信180萬元、保德信投信120萬元,並要求解職3名涉案的基金經理人。

▲ 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的3名基金經理人涉嫌利用職務上知悉的消息,違規使用他人帳戶進行台股基金個股買賣、尋找投資標的。(示意圖/ENews)

金管會調查指出,富邦投信的林姓、賴姓前股權投資部人員在擔任基金經理人時,利用職務上知悉的消息,在所經理的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使用特定人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並利用職務之便找尋標的,透過特定人帳戶進行買賣;保德信投信的前大中華投資部賴姓協理,則在擔任基金或投資經理人期間,同樣利用職務上知悉消息,在基金及全委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上述2家違規的基金經理人均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


金管會認為,富邦投信未依規定辦理投資相關人員通訊設備控管作業及基金投資相關作業,顯示內控制度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進而防範利益衝突,影響基金業務正常執行,因此開出180萬元罰單並予以警告;而保德信投信也因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對於辦理投資相關人員通訊設備控管作業有欠嚴謹,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或投資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並防範利益衝突,同樣已影響基金及全委投資業務正常執行,因此開出120萬元罰單並予以警告。


金管會也強調,投信事業為管理眾人資產,屬高度監理的金融特許事業,業務經營應建構在誠信的企業文化與高標準的業務行為準則基礎上,對於違法公司及個人將嚴懲不貸,因此要求2家投信業者必須將3名違規基金經理人解職。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1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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