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即俗稱的「囤房稅2.0」,該草案將送至立法院審議。財政部表示,若修法草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囤房稅率將從現行的1.5%至3.6%提高至2%至4.8%,同時,單一自住房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降至1%的優惠,預估約310萬戶受影響,最快將於明年7月1日起實施,並於後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生效。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示意圖/Shutterstock)
財政部說明,修法的目的在於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經參酌現行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之經驗,研擬《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酌降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排除豪宅)稅率,從現行的1.2%降為1%;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現行的自住稅率1.2%。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在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稅。
此外,修法草案也考慮到出租、繼承、建商餘屋等特定房屋的情況。對於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將從原來的3.6%調降至1.5%至2.4%,以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滿足民眾居住需求,並兼顧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因難達使用共識所致的非自願性空置情形,具「空屋稅」精神;至於建商取得但未售出的建物,考量其為房屋供給者,應給予合理銷售期間,故針對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一旦超過2年即適用2%至4.8%。
財政部指出,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310萬戶、稅收減少約新台幣23億元。其餘修正部分,包含調整非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96.8萬戶至135.8萬戶、稅收增加約45.7億元至55.7億元,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盼囤房稅2.0方案能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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