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高雄的陳姓男子透過社交軟體與台南的小花(化名)結識,兩人關係親密,甚至以「老公」、「老婆」相稱。2021年間,雙方相約出遊,期間還有舌吻的親密舉動,沒想到陳男竟趁著小花不注意下藥並趁機性侵。事後陳男試圖以「無法勃起」的證據洗清罪嫌,但最終仍被高等法院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
▲高雄男下藥迷暈女網友得逞,開庭秀證據聲稱無法勃起。(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判決書內容指出,陳男與小花透過社群軟體認識,雖然只是網友關係,彼此卻以「老公」、「老婆」相稱,2021年還相約一起到高雄遊玩。約會過程中,兩人互動親密,甚至還有「舌頭觸碰舌頭」的舉動。然而,陳男卻趁小花不注意時,偷偷使用第四級毒品將小花迷暈,並到摩鐵性侵得逞。小花在事發當天立即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採檢,無論是私密處外部或深處,都驗出了陳男的精子細胞,陳男也因此被告上法院。
不過陳男仍喊冤辯稱,他給予小花藥物是因為她向他索取安眠藥,同時出示因糖尿病導致性功能障礙的病例,聲稱自己無法勃起,因此不可能性侵小花。不過由於陳男的供詞反覆不一,加上事件發生時是否真的無法勃起仍存疑,法院最終依照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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