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禍事件頻繁,大多數民眾在事故發生後,都會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處理,然後將賠償事宜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不過「巴毛律師」日前就發文提醒,有99%的人都不知道,當車子因車禍變成事故車後,其實還有一項可以向對方索賠的權益。
▲巴毛律師分享,有99%的人不知道車禍發生後,還可以向肇事者索賠「這項目」。(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發布一支以「99%的人不知道車禍可以求償這一條」為題的短片,揭示了這個被大多數人忽視的賠償權益。她指出,車禍發生後,車子變成事故車,之後若要變賣時價格會因此下滑,這時民眾其實可以請汽車修理業同業公會鑑定,評估車禍前後車子的價格,再向對方索賠價差。
巴毛律師解釋,假設車子原本賣80萬,事故之後估價只剩60萬,那麼這20萬的價差其實是可以向肇事者求償的。這項權益不僅適用於汽車,機車也同樣適用。因此,民眾在車禍發生時,不必感到無助,因為這是他們可以向對方索賠的權利。
影片一出立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看過的網友都表示「長知識了!」、「下次就知道怎麼辦了」,還有人笑說「居然可以,我還以為是奧客的說詞」,其中就有網友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表示年前被追撞後,本來對方的保險公司並不打算支付車損賠償,但在送鑑定後,雙方最終同意支付鑑定價格的8折金額,並藉此呼籲大家,如果車子購買未滿2年都該考慮索賠這個項目,因為「真的可以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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