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擘、大富違規「擾亂市場秩序」 公平會不忍了:重罰1億罰鍰

記者: 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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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擘、大富違規「擾亂市場秩序」 公平會不忍了:重罰1億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對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與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1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開出歷來最高的罰鍰,總計新台幣1億元。此次罰款的主要原因為兩家公司違反了公平交易委員會在99年10月29日的結合案件決定書中的附帶負擔條件,並未如期履行。

▲大富、凱擘違反合約內容,公平會重罰1億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公平交易委員會在99年時,考量到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的關係密切,為確保結合後凱擘與台灣大哥大旗下有線電視事業能夠彼此獨立經營,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代理之市場占有率增加,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的疑慮,因此在不禁止其結合的決定書中附加了負擔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大富媒體、凱擘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如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以及凱擘亦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含頻道代理商)聯賣、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

然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在長期的調查後發現,凱擘公司旗下的12家有線電視業者並未遵守上述的負擔條件,而是瞞著公平會與其他有線電視業者共同經營、聯賣頻道節目,嚴重影響了市場的競爭秩序。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在15日的委員會議中,決定對大富媒體與凱擘各開罰新台幣5,000萬元,總計新台幣1億元的罰鍰。

此次的罰款案例,也是公平交易委員會首次因為違反併購附帶條件而開出的罰款,也是罰款金額最高的案例。公平交易委員會也警告,對於未履行結合所附負擔者,除了罰款外,還可能會被禁止結合、要求處分股份等,因此參與併購結合的事業必須切實遵守法律規定。至於大富媒體與凱擘對於此次罰款的回應,截至目前為止,兩家公司都還未有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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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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