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5年前日本遊客鯨井一家在墾丁進行潛水活動時,鯨井因耳膜破裂導致平衡感失調,最終不幸身亡。而負責帶領該潛水團的林男、王女夫妻倆,因此被屏東地方法院以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及10月的有期徒刑。然而,兩人對此判決提出上訴,經高雄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故從輕改判為8月及6月有期徒刑,此判決仍可上訴。
▲日籍男墾丁潛水因耳膜破裂失衡溺斃。(示意圖/shutterstock)
林姓與王姓夫妻在墾丁經營一家潛水旅店,2019年8月15日,鯨井一家選擇參加他們的水肺潛水團。然而,當天下潛時,鯨井意外失聯,一小時後在離岸30公尺處被發現,當時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當天風浪大,能見度低,林姓與王姓夫妻仍然帶領7人潛水團在後壁湖潛水,鯨井在6公尺深的礁石處因耳膜不適,自行做出耳壓平衡動作,但林姓夫妻卻帶領他下潛至10公尺深,並未注意到他的狀況。最終,鯨井因耳膜破裂,喪失平衡感,未能立即獲得救援而溺斃。
法官認定林姓與王姓夫妻早已知道鯨井對水中環境壓力有平衡適應問題,但在能見度極差的情況下仍然堅持下潛,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不過,兩人對此判決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案發當天水中能見度不佳,且鯨井有耳壓平衡問題,經合議庭認定,夫妻倆因未落實照顧一家三口,確定均有過失責任,但事後兩人態度良好,均留在現場,且坦承事故原因,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將刑期輕判,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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