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高雄女高中生遭「碰瓷」侵犯得逞 男獲判無罪釋放

記者: 曾亭皓
後續追蹤 | | 觀看數:0
疑點重重!高雄女高中生遭「碰瓷」侵犯得逞 男獲判無罪釋放

2年前,高雄一名女高中生在上學途中遭遇不測,疑似遭一名36歲黃姓男子涉嫌偽造車禍事件,將女學生撞倒後拖入暗巷性侵。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在偵查過程中存在瑕疵,並指出黃男與案發現場的監視畫面不符,因此判決黃男無罪。檢方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儘速研議是否上訴。

合議庭認為警方審理過程有瑕疵。(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警方調查,該事件發生在2022年3月16日清晨5時許,當時黃男騎車經過高雄凱旋捷運站附近,發現一名穿著高中制服的女學生。他涉嫌騎車上人行道,故意撞倒女學生,並在她還未反應過來時,將她拖入暗巷性侵。直到有其他人路過該處,黃男才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迅速鎖定黃男為嫌疑人,並在其住處搜出白色工業用手套和變裝衣物等證物。黃男辯稱,他當時服用了安眠藥,精神狀況不佳,且女學生長得很像他的前女友,因此誤犯。然而,檢方認為黃男是隨機犯案,且存在再犯和逃亡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並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黃男。

然而,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黃男否認犯行,並指控警方逼供。他表示,警方曾向他保證,只要承認罪行,他和家人就不會被羈押。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在複訊時答不出犯案和逃逸的細節,且他的說詞與事實不符。此外,黃男的機車外型與案發現場的監視畫面也不符。因此,法院最終判決黃男無罪。對此,檢方表示將儘速研議是否上訴。

▲法院認為目前證據無法證明被告就是犯罪嫌疑人。(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地檢署表示,本院合議庭認為,被告被查獲一開始就始終否認犯案,而現場執行搜索警員多次以「認罪就要將被告與其家人戴上手銬帶回警局,而且一定會被檢察官羈押關起來」等語,要求被告或其家人認罪,當時被告有表示想請律師,但員警卻忽視被告的請求。另外,從警詢過程中,也可以明顯看出,被告是透過員警的引導而回答問題,並非出於自己的意識,因此被告在警局中所謂的自白,不得作為認定其犯罪證據。

同時,根據A女的指認與法官的勘驗影像中,犯罪嫌疑人的身高身形、走路姿勢、還有穿著安全帽顏色以及服裝等,被告明顯不同。此外,從檢察官提出犯罪嫌疑人的逃逸路線的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均沒辦法確認犯罪嫌疑人就是被告。因此,本案被告雖然於案發後騎乘機車出現該處,且機車的部分特徵又有雷同,但是因為被告在警局偵查中的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依現有證據無法確認犯嫌機車與被告機車為同一輛,所以在罪證尚未明確的情形下,法院對被告判處無罪的判決。
 

熱門推薦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5 11:56

    熱門推薦

      Loading

      熱門排行

      登入ENews新聞網

      選擇一種方式登入/註冊

      使用Google登入

      使用Facebook登入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