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一間知名日式拉麵店老闆要求員工必須遵守「27條店規」,除了請病假、上廁所會被罰款之外,就連與同事打鬧都會被扣除薪水。奇葩規定曝光後,釣出曾在該間拉麵店工作的知情網友爆料,業者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跟同事抱一下也會被罰錢!」
▲馬來西亞吉隆坡某間知名拉麵店祭出27條苛刻的奇葩店規。(示意圖/ENews)
根據《中國報》報導,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上曝光某間知名日式拉麵店的「員工指南」,上面列出了27條苛刻的店規,包括「遲到每分鐘罰1令吉(約新台幣6元)」、「打破湯匙罰100令吉(約新台幣657元)」、「請病假或無薪假罰100令吉(約新台幣657元)」、「曠工或上班2小時前才通知要請病假罰500令吉(約新台幣3286元)」、「忙碌時上廁所罰500令吉(約新台幣3286元)」、「若客人棄單,負責員工須平分金額」等。
貼文一出後,一名自稱是該拉麵店前員工的男網友則揭露:「這27條奇葩的店規是真實存在的,我曾在店內和另一名男員工打鬧,過程中抱了對方一下,剛好被店經理看到,結果對方竟將此事寫到小本子裡,最後我和同事還真的被罰300令吉(約新台幣1970元),讓我感到很愧疚,但如果這件事真的涉及性騷擾,為何不是報警,反而是扣除員工薪水」,並奉勸上傳員工指南的網友「要小心」,稱:「拉麵店恐怕有報警和提告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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