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省盱眙縣一名成姓女子向張姓雜貨攤老闆購買老鼠藥後,將老鼠藥摻入趙姓丈夫的飲料裡,導致趙男中毒身亡。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販售的老鼠藥屬於違禁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甚至被他人當作殺人工具,最終判處張男3年有期徒刑。
▲ 張男因販售的老鼠藥,被他人當作殺人工具,最終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示意圖/ENews)
根據《現代快報》報導,張男在農夫市集擺攤賣雜貨長達10多年,不久前他向一名外籍男子買來2包粉末狀老鼠藥,先是將老鼠藥與麵粉進行勾兌,再分裝存放於家中,成女得知此事後,先後2次從張男的攤位買下3包老鼠藥,並將老鼠藥混入趙男的飲料中,導致趙男中毒身亡。
警方透露,接獲通報後,從張男家中查獲2包粉末狀物質,總淨重約1.7公斤,經鑑定,其中均檢出「四亞甲基二碸四胺」(Tetramethylene Disulfotetramine,TETS)成分,俗稱「毒鼠強」,其毒性相當於氰化鉀的100倍、砒霜的300倍,口服0.5毫克即可置人於死地。
盱眙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張男非法買賣、儲存毒害性物質,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加上趙男的胃和肝內均檢出毒鼠強成分,遂提起公訴,最終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意見,判處張男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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