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一名地主早年創業做生意,因受到主祀神明的護佑而「發願」蓋廟,如今地主年事已高,無法再服侍神明,所以開價1.8億元出售廟宇,希望能尋求有緣人接手。對此,知臨仙境執行長、易經命理師高煜霖示警,若是發願蓋的廟,除非有約定時間,否則突然中途停止,恐怕會「禍延三代」。
▲嘉義縣中埔鄉富收村台18線保安宮開價1.8億元出售。(圖/Google Maps)
據了解,該物件為嘉義縣中埔鄉富收村台18線保安宮,地坪1322.85坪、建坪42.17坪,當年地主因為受到保生大帝幫助賺錢,所以獨自耗資上億元在農地上興建保安宮,建築內部如同藝術博物館,樑柱上雕刻精緻,門神、樑、拱等皆使用原木檜木雕刻,一進門開就能聞到檜木香,但現在地主年事已高,無力管理廟宇,加上兒女無意願接手,便開價1.8億元出售,希望能尋覓有緣人。
高煜霖說明,對神明「發願」的承諾,就民俗的角度而言,是當事者先有接收到「福利」,而感謝神明所做的「實現」,「蓋廟」對神明而言,可謂是最大的功德敬獻之一,從上古至今,神明會因「貢獻度」而提升位階,該名地主早期用「蓋廟」還願,將功德敬獻給神明,得以讓神明的神威照顧更多人民,如果停止對神明的服務,這些原本依附在該宮廟的神明或天兵天將恐怕會沒地方去,很可能會跟著「蓋廟者」或「宮主」走,要是得不到妥善的照顧,「蓋廟者」或「宮主」將「諸事不順」,這些「不順」會因時間拉長,干擾的力道隨之降低,一般來說,可能會拉長到「三代」的時間。
高煜霖建議,該名地主可以找懂得宗教、民俗的人才來經營廟宇,「所有權」和「經營權」不一定要劃上等號,可以分開,或是向神明請示,是否可以找有緣人來接手經營,並繼續服務神明,最差的選項則是賣掉,終止對神明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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