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歲的張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與廖姓友人合謀,先向5家壽險公司投保,再將雙腳泡進裝滿乾冰的水桶裡長達10小時,使雙腳膝蓋以下凍傷壞死,並送醫截肢,之後謊稱是騎機車夜遊遭到凍傷,藉此申請8張保單、共4126萬元理賠,最終因投保時間太近,被識破加工自傷詐保。對此,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將2人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其不法所得,讓他們連一塊錢理賠金都拿不到。
▲男子故意用乾冰凍傷雙腳,再送醫截肢,藉此詐保4126萬元。(示意圖/ENews)
據了解,張男和廖男原本是高中同學,考上大學後一度沒再聯繫,之後才又搭上線,目前已有殘疾的張男在學校擔任行政工作,廖男則還在學校就讀中,後來張男因私人財務狀況不佳,急需用錢,於是與廖男共謀,分別向富邦、中國、保誠、新光、友邦等5家保險公司購買壽險、傷害險、長期照顧險及旅行平安險,並於去年1月26日騎車到新北市三重購買乾冰,深夜回到廖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的住處,由廖男以束帶將張男綑綁固定在椅子上,讓張男把雙腳伸進放滿乾冰的塑膠水桶內,從27日凌晨2點至中午12點20分,張男忍受乾冰造成的急凍刺痛感,廖男則在一旁錄影、拍照。
28日凌晨,張男被送到台北馬偕醫院急診,歷經超過一週的治療後,2月6日張男因雙側小腿以下4度凍傷、腔室症候群、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勢,只能接受雙側膝下截肢保命,從2月底開始,張男陸續以騎車夜遊遭凍傷為由,向5家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失能理賠金,其中富邦人壽理賠2筆共計23萬6427元,其餘4家保險公司則查出保單購買時間距離理賠時間不到半年,有的甚至只隔了幾週的時間,因此不予理賠,同時火速報警處理,才揭發2人加工自傷意圖詐保。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刑法的詐欺取財及詐欺取財未遂罪,因此依法將張男及協助他詐保的廖男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其不法所得,讓他們連一塊錢理賠金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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