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砸2千萬買新北房!父母「1招證明」全自付 無需課徵贈與稅 

記者: 陳彩梅
房市 | | 觀看數:0
高中生砸2千萬買新北房!父母「1招證明」全自付 無需課徵贈與稅 

有名17歲高中生豪砸2000萬元買下新北市一戶房,雖然戶頭裡的錢有大半是父母給的,卻無須繳付贈與稅,掀起不動產投資圈討論。對此,台北國稅局指出,由於高中生父母證明了支付的款項確實是未成年自身所有,因此得以免課徵贈與稅。


▲17歲高中生以自己帳戶裡的錢買下2000萬元的房產,無須繳付贈與稅。(示意圖/ENews)


國稅局透露,該名高中生向第三方買下了一戶位於新北市的房產,成交價格為2000萬元,之所以無法追課贈與稅,主要原因在於高中生的父親在買賣契約成立日後的30天內,拿著高中生的帳戶存摺影本,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藉此證明該筆不動產價金來源,為高中生從102年至112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


國稅局表示,高中生的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元免稅贈與額度,若用好用滿,從7歲開始、10年下來,即可免稅贈與4000萬元,經追查,高中生購置不動產時,自身銀行帳戶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是由高中生的銀行帳戶支付,經核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因此得以免課徵贈與稅。


稅務人員進一步說明,未成年人購置財產時,如果能證明支付的款項是未成年自身所有,就能免課徵贈與稅;如果無法證明,就會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0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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