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省海安市驚傳一起騙婚案,豐姓男子透過相親認識李姓女子,當下以為自己遇到真愛,毫不猶豫地在隔天與女方登記結婚,並直接轉帳人民幣26.8萬元(約新台幣119萬元)當作聘金,不料9天後女方突然消失,報案後才查出女方早已結婚,且在半年內與4人談婚論嫁,從中詐取百萬聘金,令他錯愕不已。
▲ 女子半年內與4人談婚論嫁,從中詐取百萬聘金。(示意圖/ENews)
根據《法制日報》報導,2021年12月29日,豐男透過相親認識李女,2人初次見面就相談甚歡,豐男以為遇到真愛,於是隔天與李女相約到婚介所簽訂婚姻協議,接著到東台市民政局登記結婚,並當場轉帳人民幣26.8萬元(約新台幣119萬元)當做聘金,隔年1月8日,李女獨自返回雲南老家過年,待了整整一個月才回到海安,卻以各種藉口拒絕與豐男同住,同年6月16日,李女稱外婆病危,又再次返回雲南老家,豐男父親得知後,親自聯繫李女溝通,卻發現李女定位為浙江,加上李女不斷拒絕回到海安,甚至逐漸不回訊息,讓豐男父親心中產生疑慮,決定於去年初報警求助。
警方調查發現,李女早在多年前就與楊姓男子結婚,卻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與黃姓男子以「男女朋友」關係同居,2021年7月,李女隱瞞已婚及另有男友的事實,與徐姓男子相親,再騙取對方人民幣6萬餘元(約新台幣26萬元),直到2021年9月徐男驚覺自己上當受騙,遂要求李女還錢,李女若無其事地將徐男封鎖,同年12月21日,李女與楊男正式離婚,10天後便與豐男登記結婚,2022年初李女離開豐男的住處後,就一直待在浙江金華,與黃男過著同居生活,期間卻多次以「想買金手鐲」、「小姨發生車禍」、「外婆去世」等理由,向豐男父親索討人民幣2萬餘元(約新台幣9萬元)。
經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官認為,李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最終以詐騙罪判處李女有期徒刑6年3個月,同時開罰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6萬元)。
●Enews新聞網提醒您:
冷靜、查證、報警。 警政署防詐騙專線165
全年不打烊,受理諮詢、檢舉或報案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