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未禮讓救護車!今(22)日12時29分,警方接獲車禍通報,稱中正一路上發生救護車車禍事故,一名劉姓女子看到綠燈疑似未注意到救護車,徑值前行,沒想到才起步不久就撞上載著傷患闖紅燈的救護車,最終導致3人送醫治療。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劉女因為禮讓救護車被開罰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 撞擊力道讓劉女車頭變形。(圖/警方提供)
立即派出人員前往現場處理。經過調查,發現車禍的主要當事人為34歲的劉女士和43歲的陳男(救護車駕駛)。劉女士駕駛的小客車在中正一路上,遇到綠燈後繼續前行,而陳先生則是駕駛著救護車,從國道高速公路下來,沿著中正交流道的西側便道行駛。當他們兩車在路口相遇時,劉女士的車頭與陳先生駕駛的救護車右後車尾發生碰撞。
此次車禍導致劉女胸部和臀部受到挫傷,需要送醫治療,而救護車上載著的病患因車禍導致腰部不適,隨行的家屬也因此腳部受傷,同樣需要送醫治療。救護車駕駛並未受傷,且所有受傷的人員均無生命危險。
▲劉女未禮讓撞上救護車,3人送傷送醫。(圖/警方提供)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劉女遇執行緊急任務之救護車未禮讓,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初判。劉女未避讓救護車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對此,苓雅分局呼籲,公眾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對於正在執行任務的救護車,必須給予禮讓。警方將持續進行交通規則的宣導,並加強對於嚴重交通違規行為的取締,以確保市民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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