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桃園市的張姓男子在一家醫院的急診室就醫時,因為身上的現金不足,與護理師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張男掐住護理師的頸部,使其頸部和胸腔等處受到挫傷。
▲桃園男掛急診因現金不夠,與護理師起了口角竟動手「狂掐脖」。(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警方的調查,59歲的張男在今年2月28日下午4時許到醫院就醫,因為他沒有帶足夠的現金,所以與護理師發生了口角。他明知護理師是在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卻先是推擠護理師的工作檯,導致水壺跌落地面破碎,然後又掐住護理師的頸部,使其頸部和胸壁等處受到挫傷。護理師隨後報警,桃園警方到場後,根據違反醫療法和傷害罪的嫌疑,將張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當桃園地檢署進行調查時,張男承認他確實掐住了護理師的頸部,他辯解說,只是想要給護理師一個警告,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構成傷害。然而,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的現場照片和醫院的證據,認為張男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醫療法,因此對他提起公訴,並且他在犯罪後並未表現出任何悔意,因此建議法院對他從重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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