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的愛達荷州男子被判處至少30年監禁,因為他嘗試通過與男性和青少年男孩的性接觸散播HIV。起訴人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是故意的。調查於2023年8月開始,當時Ada縣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亞歷山大·路易(Alexander Louie)初次以線上性對話接觸一名他認為是15歲男孩,但實際上是愛達荷郡警長的臥底偵探。起訴人說,路易安排與該男孩見面進行性行為時被捕,並且他認為該男孩是合法年齡。
▲ 一名男子染愛滋仍故意進行性行為,至少30-50人恐遭傳染。(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悉,路易在與該名15歲男孩的對話中承認自己是HIV陽性並未服藥,而且他還對受害者謊報自己的HIV狀態。據執法人員透露,路易還自稱與30-50不同的男性和男孩發生過性關係。
愛達荷縣地區法官德里克·奧尼爾(Derrick O’Neill)判處34歲的路易至少30年監禁。奧尼爾在宣判時說:「你的行為會是韋伯斯特詞典中的掠奪者定義。」
愛達荷縣檢察官珍·班內特(Jan Bennetts)表示:「被告人的重複和嚴重罪行對我們社區的許多人造成了負面影響。我要感謝Ada郡治安部門偵探和我的試驗團隊確保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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