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去年10月發生警匪駁火,警員林俞宏遭謝姓通緝犯近距離開槍,導致右側頭皮被子彈擦過,驚險撿回一命。對此,國民黨雲林縣議員李明哲不滿表示,林俞宏在一年內有93支嘉獎,還在槍戰事件中英勇地與通緝犯駁火,上月考績卻只有乙等,不太合理;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則直言,他知道此事後也很生氣,事後了解到派出所是以林俞宏到任後對單位的貢獻程度考評,因林俞宏到任時間較短,才會給予乙等,後續將協助林俞宏申請考績複查及救濟。
▲ 李明哲(左)認為,林俞宏在一年內有93支嘉獎,還在槍戰事件中英勇地與通緝犯駁火,上月考績卻只有乙等,不太合理。(圖/翻攝自 雲林縣議員 李明哲 YouTube)
李明哲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提到,去年10月林俞宏與橋頭派出所長林鈺家在協助一起車禍事故時,駕駛謝姓通緝犯因身份暴露,當場開槍朝員警射擊,儘管林俞宏頭部中彈受傷,仍奮力連開8槍退敵,之後警局為其申請破格升職,但上月考績公布後,林俞宏的考績竟只有乙等,所長卻拿到甲等。
李明哲指出,林俞宏過去在新北市警局值勤期間有85支嘉獎,被調到雲林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後又英勇退敵,但從基層的派出所到縣警察局,竟然沒有人能夠為他的功勳嘉獎,甚至無法給他的考績給予合理對待,等於是告訴基層的員警「以後看到危險閃遠一點」,因此要求當局重新檢討。
李建民則回應,打考績是去年12月,而他今年1月才到任交接,考績部分是由之前的局長完成,當他得知林俞宏的考績是乙等時,其實非常生氣,事後了解到派出所是以林俞宏到任後對單位的貢獻程度考評,雖然林俞宏到任後有8支嘉獎,但到任時間較短,於是給予乙等。
李建民強調,他認為當局應該要以全年度的表現來打考績,以林俞宏全年度的表現嘉獎93支,以及到任後在警匪槍戰的英勇事蹟,拿到乙等考績顯然不合理,氣得他忍不住在局務會報大罵「為什麼乙等打得下去」,目前他已通知人事室,將協助林俞宏申請考績複查及救濟,至於特殊功績升職申請部分,警政署還在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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