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33歲張姓男子,得知一名20多歲女子身體微恙後,騙對方「被色鬼煞到」,必須與他合體才能驅魔,事後還無恥索討12萬元的驅魔費用。法院審理時,因張男和女子已達成和解,張男獲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240小時義務勞務。
▲張男騙年輕女子被色鬼纏身,必須與他合體才能驅魔,事後還無恥索討12萬元的驅魔費用。(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張男透過朋友認識受害女子,由於對方長相清秀、身材姣好,張男便起了色心,某次得知對方身體微恙後,竟騙對方被色鬼纏身,必須與他發生性行為才能袪除體內的不祥之物,接著張男分飾兩角,假冒女網友向對方分享張男驅魔的經驗,對方信以為真,3度與張男發生性行為。
最離譜的是,事後張男理直氣壯地向女子索討12萬元的驅魔費用,又以色鬼要求紙紮冷氣、iPhone等為由,二度向女子索討4萬元的費用,某天女子突然意識到不對勁,自己失身3次、被騙約16萬元,才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後,張男被依3個強制性交罪各判1年1個月、5個詐欺罪各判2、3個月,但因張男和被害女子已達成和解,最後張男被宣告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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