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4)日,南警六分局鹽埕所員警在執行查緝失竊機車勤務時,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騎乘該部失竊重機車出現在台南高鐵站周邊。鹽埕所員警立即前往高鐵特區周邊搜尋,最終在三井OUTLET購物中心前發現竊嫌正駕駛失竊車輛行駛於道路上。員警隨即上前攔查,發現嫌疑人渾身酒氣,經酒測確定酒精濃度超標,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遂依機車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並移送法辦。
▲ 警方追查失竊車輛,找到後發現嫌疑人渾身酒氣。(圖/警方提供)
統計顯示,今年1月至6月23日期間,南警六分局已主動查獲116件酒駕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4件,增幅達26%,而肇事案件數則比去年同期減少7件,降幅達28%。為防制酒駕違規,我國刑法明定酒精濃度測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即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致死及重傷之刑責則提高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111年修法更是加重了酒駕的罰責和刑責,不但吊扣駕照、沒收車輛,連同乘者也需連坐受罰,酒駕累犯的姓名和照片將被公布且不打馬賽克。
南警六分局長林獻力表示,儘管警方自1月以來已查獲多件酒駕案件,仍有許多民眾飲酒後心存僥倖,忽視酒駕可能引發的嚴重後果。每一起酒駕事故往往會造成至少兩個家庭的悲劇,影響深遠。為維護轄內交通順暢,保障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嚴懲酒駕行為。呼籲民眾飲酒後務必找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免害人害己,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 槓上開花!騎乘失竊機車又酒駕,遭警查獲罪加一等。(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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