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炎熱高溫的來臨,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以下簡稱勞青處)特別呼籲雇主們,應依法規落實熱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善盡保護勞工的責任。同時,戶外工作者也應注意「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以防止熱危害的發生。勞青處長陳奕翰特別提醒,從事戶外搬運重物、鏟、挖、掘等體力作業的勞工,熱中暑風險非常高,嚴重者甚至可能導致死亡。因此,雇主應避免讓勞工在酷熱時段進行作業,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最高可被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若因此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也將面臨刑事責任。
▲ 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最高可被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據悉,過去就有民眾在進行屋頂太陽能板安裝作業時,因為雇主未能採取降低作業場所溫度、調整作業時間等熱危害預防措施,導致該民眾因中暑而不幸喪生。該事件最終導致雇主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賠新臺幣265萬元及2個月有期徒刑。
勞青處表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已明確規定,雇主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包括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提供陰涼休息場所、提供適當飲料或食鹽水、調整作業時間、增加作業場所巡視頻率、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的健康狀況、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等。
為了協助雇主及工作者防範熱危害,職安署已發布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並建置「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協助雇主評估所在地熱危害風險等級及相關預防資訊。在這個炎熱的夏季,嘉義縣政府呼籲所有的雇主,應善盡保護勞工的責任,落實熱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以確保勞工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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