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被雷親!2男求幫載下山 阿北答應3貼「釀1死1傷」犯過失致死罪

記者: 寧于晨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好心被雷親!2男求幫載下山 阿北答應3貼「釀1死1傷」犯過失致死罪

新北市中和區去年3月發生一起令人唏噓的車禍。一名66歲的謝姓男子在騎車下山時,遇到兩名陌生的吳姓男子要求搭便車。謝男好心同意「3貼」下山,卻因超載導致煞車力道不足,導致車輛失控撞上鐵皮圍欄,三人摔落山坡,造成一死一傷的悲劇。判決日前出爐,謝男被依無照而犯過失致死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

阿伯好心載2男下山超載煞車不及釀1死1傷被判4月刑期

▲阿伯好心載2名男子下山,卻因煞車力道不足釀1死1傷慘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4月刑期。(示意圖/ENews資料庫)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18日下午1時58分,沒有駕照的謝男沿華新街109巷騎車下山,途中被兩名吳姓男子攔下,表示希望可以搭便車,謝男出於好心,便「3貼」載著沒戴安全帽的2人一同下山。不料行經萬應公慈善寶祠前路段時,因下坡路段過於陡峭,加上三人體重超載,導致機車無法正常煞車,結果撞上鐵皮圍欄,三人摔落山坡。謝男因有戴安全帽,所以並無大礙,但坐在最後的吳男卻直接被拋飛,最終因顱內出血不治身亡,坐在中間的吳男則受到頭部鈍挫傷。

 

檢方調查後,因謝男無照上路,又超載載2人下山,導致1人死亡,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謝男造成吳男死亡,使被害人家屬身心受到莫大痛苦,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謝男的行為應予非難,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家屬無條件達成調解,並獲得諒解,依無駕駛執照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月,全案仍可上訴。

 

 

 

熱門推薦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2 09:49

    熱門推薦

      Loading

      熱門排行

      登入ENews新聞網

      選擇一種方式登入/註冊

      使用Google登入

      使用Facebook登入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