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6月27日,大雅警分局潭子分駐所警員鄒淅之與林恆嘉在執行社區警政工作時,發現一名涉及毒品、竊盜等13案的通緝犯何姓男子(84年次)疑似居住在本轄區。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何男在逃期間都是駕駛妻子名下的汽車,並以各地旅館為家,以躲避警方查緝。
▲ 身背13條案件的通緝犯,於買鳳梨冰的時候遭逮捕。(圖/警方提供)
根據警方資訊,經過多次的蹲點與追蹤,警方終於在6月28日14時許,發現何男開車載著妻子外出。當何男駕車前往臺中豐原知名的廟東夜市逛街時,警方決定進行攔查。何男在夜市內四處張望,顯得非常緊張,但仍敵不過廟東夜市80年老店金樹冰果室的誘惑。在何男購買鳳梨冰時,警方迅速上前逮捕。
被捕時,何男的妻子一臉驚恐,完全不知所措,而何男則顯得較為淡定,表示他知道警方一直在找他。警方在隨後的附帶搜索中,從何男的包包內搜出2粒卡西酮錠劑,經檢驗呈現三級毒品卡西酮的陽性反應。警方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其他13案通緝,將何男解送台中地檢署。
何男需因毒品、竊盜等13案入監執行4年。何男表示,他因要照顧剛出生4個月的女兒,才會四處躲避警方的查緝,沒想到會在生日前夕與妻子逛街時被逮捕,無奈之下只好與妻子告別,乖乖入監伏法。
▲ 男子沒想到會在生日前夕與妻子逛街時被逮捕,無奈之下只好與妻子告別。(圖/警方提供)
大雅分局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涉及司法案件,應依地檢署與法院的通知在期限內到案,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警方將持續加強社區警政工作,確保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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