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博愛座一直是公眾道德的試金石,近年來博愛座讓不讓座的問題,引發的爭議不斷。2023年一名50歲業務員的張姓男子,因不滿看到有男子坐在博愛座上,竟爆氣拿紙袋賞對方一巴掌,甚至一屁股坐在男子身上,嘴裡不斷飆罵髒話,事後法院依傷害罪、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等,判處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
▲2023年一名張姓男子在北捷看到有人坐在博愛座,感到不滿,竟動口又動手。(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指出,2023年7月28日,張姓男子在台北捷運民權西路站搭乘捷運,看到一名洪姓男子坐在博愛座上,心生不滿,竟拿起手中的紙袋,對著坐在博愛座上的洪男猛烈揮擊,導致對方唇部擦挫傷、臉頰也有擦傷。張男甚至直接硬坐在對方身上,讓對方無法動彈,並且用髒話「白爛X小」、「X你X機掰」等等辱罵對方。這一切的行為,都在捷運車廂內的眾多乘客面前發生,引起了大量的目光,事後洪男也驗傷提告。
受害的男子事後報警,並對張男提出告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這種行為顯然是對法治觀念的無視,也顯示出他的情緒控制能力不足,張男的行為已經構成傷害罪、強制罪和公然侮辱罪,法院審酌張男的行為後,決定將他判處拘役65天,並且可以易科罰金。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張男只因不滿受害男子坐在博愛座上,就訴諸暴力,這種行為顯然是對法治觀念的無視,也顯示出他的情緒控制能力不足,最終依傷害罪,處拘役45日;依強制罪,處拘役20日;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5日,應執行處拘役65日,得易科罰金。
這起事件再次引發了公眾對於博愛座問題的討論。博愛座到底該不該讓座,這是一個看似簡單,但實則複雜的問題。它涉及到公眾道德、社會規範、人性善惡等多方面的問題,希望這起事件能讓大家重新思考這個問題,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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