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違停突開車門!騎士來不及閃「遭後車輾斃」 男過失致死判7個月

記者: 陳彩梅
地方時事 | | 觀看數:0
三寶違停突開車門!騎士來不及閃「遭後車輾斃」 男過失致死判7個月

違停已經夠糟糕了,還不注意後方直接打開車門!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去年9月開車違停在巷口,不僅擋住路線視線,還不注意後方來車直接打開車門,導致路過的陳姓機車女騎士閃躲不及,撞上車門後連人帶車倒地,慘遭後方大客車輾過,當場爆頭死亡。檢方偵辦後,認定大客車駕駛無肇事責任,違停且貿然開啟車門的林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

▲ 林男違停且貿然開啟車門,導致女騎士倒地後被後車輾爆頭顱死亡,最終林男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 (示意圖/ENews)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6日清晨5點54分,林男開車行經香山區牛埔路時,突然在劃有禁止停車標線的33巷口路邊停車,且未注意有無行人或往來車輛,就貿然開啟車門,導致騎機車經過的陳女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連人帶車倒地,再遭後方同向併行的大客車輾爆頭顱,當場創傷性休克死亡。

林男肇事後,在現場等候員警前來處理,並主動向員警承認為肇事人,而新竹地檢署偵辦後,對大客車的張姓男駕駛作出不起訴處分。新竹地院審酌筆錄、事故調查報告及監視器畫面等跡證,認為林男本應謹慎遵守交通規則,卻擅自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還貿然開啟車門,導致被害人摔車倒地、慘遭後車碾斃,林男過失所致的損害極為重大且難以彌補,實屬不該,且林男犯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最終於本月11日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林男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熱門推薦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6 16:17

    熱門推薦

      Loading

      熱門排行

      登入ENews新聞網

      選擇一種方式登入/註冊

      使用Google登入

      使用Facebook登入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