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昨(17)日發布新聞,宣布前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因涉嫌包庇建商違法施工,在其三縣市住所查獲總計新台幣1483餘萬元來源不明現金,江良淵還以「寶藏圖」記載藏款地點,已依貪污罪嫌等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竹地檢署指出,前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涉嫌包庇建商違法施工,依貪污罪嫌等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圖/翻攝自新竹地方檢察署網站)
檢方指出,在112年7月27日搜索豐邑建設公司等地,查扣豐邑送禮名冊、行動電話及相關工程日報表等資料後,發現江良淵涉嫌在104年至112年間,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犯行等。檢察官於112年9月7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持搜查票至江良淵竹北市住所進行搜查,當場扣得2張記載藏錢位置的「寶藏圖」便條紙,並根據「寶藏圖」所載位置進一步調查。
檢方表示,依據「寶藏圖」記載位置,在江良淵住所的陽台排水溝內查獲黑色塑膠袋及紙袋,其中,在塑膠袋內裝有沾滿泥土而毀損的新台幣等紙幣,經鑑識後金額共約139萬餘元;紙袋中也有紙鈔,估價約60萬元。此外,江良淵的轎車中也找到現金3萬元。總計在其住所查獲202萬餘元現金。檢方表示,「寶藏圖」還指向江良淵妻子於台中市的住所,檢警在該住所的二樓書房防潮箱下方木製抽屜櫃內,扣得來源不明現金40萬元,赴江良淵父親位於苗栗縣住處,在江良淵的房間衣櫃最底層找到牛皮紙袋或信封,扣得現金1240萬餘元。
檢方指出,依據「寶藏圖」所查扣現金,這些現金來源不明,且與江良淵的收入顯不相當,江良淵也無法說明現金的合理來源。檢方指出,江良淵涉案所得達1483萬餘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起訴,犯罪所得請新竹地方法院宣告沒收。此外,江良淵還涉嫌違法復工,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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